肥东县和睦湖游乐园招商公告
发布日期:2019-10-15 浏览次数:2427
为了给广大市民提供休闲、舒适的游园环境和服务环境,完善公园配套服务功能,拟建设和睦湖游乐园项目,现公开对外招商。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建项目情况
1.招商项目情况介绍
项目拟建于和睦湖公园,位于东部新城核心区的中心位置,北至站南路,南临瑶岗路,东连深秀路和撮东路,西接蔚然路。总占地约1200亩,水面面积约占550亩,是集生态保护、休闲娱乐、文化观赏于一体的综合性公园。公园配备有大型激光音乐喷泉、休息长椅、免费停车场、游客服务中心等设施。
目前我县没有一处室外游乐场所,位于和平广场公园的游乐设施为群众自发建立,管理难度大,安全隐患多,县城需要一处可统一管理,安全系数高的公共游乐场所。和睦湖游园建设有游船码头、公共服务用房等,为群众休闲游乐设施建设预留了空间。
2.拟建项目内容
项目本着便民服务、生态环保、安全规范及与现有环境融入映衬的原则,在不破坏现有水体和植被的前提下,结合原有功能区规划,拟建以下内容:
(1)休闲单车。投放休闲单车等50辆,供游人环公园骑行观光使用;
(2)水上游船。投放摇橹船、脚踏船、画舫等水上游船,引入湖面水上碰碰车等清洁能源船只。
(3)环湖观光小火车。投放小火车一辆,供儿童环公园乘坐。
(4)游客服务中心。利用公园内建设的6处管理用房,投放自动售卖机,满足游客多方面需求。
(5)摩天轮。建设临湖摩天轮,摩天轮高度要求在49米左右(规划立项通过后方可建设),并设置灯光效果,与音乐喷泉共同组成和睦湖夜晚的标志性建筑。
(6)儿童游乐设施。根据游园内场地情况适当布置5个游乐设施。
以上项目需要以新颖、环保、独特、时尚的方式建设投入运营,不得以陈旧的设备替代。
二、合作方式
1.资金投入;2.设备投入;3.品牌和理念投入;4.技术项目投入;5.独家经营。
三、投资申请人资质要求
投资申请人必须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投资主体须是根据法律正式成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
2.企业经审计的最近年度财务报表中,注册资金不少于1000万元;
3.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财务状况,无不良市场行为纪录;
4.投入设备的生产商必须具有大型游乐设施特种设备制造、安装、改造、维修、资质A级资质;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竞标。
四、申请人报名事项
1.报名时间:2019年10月16日至2019年10月22日;
2.报名地点:肥东县人民路2号本公司项目部212室;
五、报名提交资料
1.营业执照;
2.法定代表人证明文件及身份证复印件;
3.法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
4.行业从业经历及经营业绩介绍;
5.相关资质证书、许可证、项目申请表等;
6.代理人证件及授权委托书;
7.近两年企业法人征集报告及企业征信报告;
8.投资意向书及运营、管理方案。
9.上述资料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一式两份)于2019年10月22日下午5点前送达我公司项目部212室,我公司根据资料审查申报人资格,逾期送达者将被拒绝接收。
六、竞标事项
1.竞标人在规定时间内须交纳竞标保证金20万元,凭保证金收据领取竞标通知书。竞标保证金在竞标成功后转为履约保证金。竞标未成功,保证金于7个工作日予以退还(不计息);竞标人竞标成功后7个工作日内与本公司签订和睦湖游乐园运营管理协议,逾期后将视为弃权,保证金不予退还,我公司有权重新确定其他竞标人选。
2.竞标方式为运营期上缴固定保底收益+营收分成的模式确定最佳竞标人。竞标人上缴我公司最低固定保底收益为每年6万元,竞标者需在底价基础上进行加价竞标,不得降价,加价标准为5000元/次,竞标出价最高者获得项目投资运营管理权。营收分成确定为5%,每年递增1%,即第二年为营业收入的6%,第三年为营业收入的7%......营收分成不纳入竞标范围。
七、投资运营管理事项
1.场地运营期限为15年。运营期满后,在同等条件下可优先获得运营管理权。
2.在合同签订立项文件审批后15个工作日内,竞标人缴纳安全保证金50万元(不计息)到本公司指定账户,项目建设经相关部门验收合格,游乐园正式运营后保证金转为运营押金(不计息)。
3.竞标人投资经营项目实行自负盈亏,自行办理经营所涉及的一切证照,做到合法、守法、诚信经营。
4.遇法律、法规、政策变动,政府行为,社情民意以及规划建设需要,致使不能改造或续签协议的,我公司有权单方解除或终止合同,并不予以任何补偿或赔偿。
八、本招标公告内容如有变动,以书面通知为准。
九、联系方式
联系人:陈先生,联系电话:18256977682;
联系人:黄先生,联系电话:153951207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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