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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东·誉东”肥东文化品牌宣传标语征集大赛落地执行项目公开招标公示

发布日期:2023-09-27 浏览次数:771

一、项目名称:“知东·誉东”肥东文化品牌宣传标语征集大赛项目落地执行项目。

二、招标人:合肥东部新城文旅传媒有限公司。

三、招标内容:

    (一)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进一步巩固提升城市品牌传播水平,不断提升肥东的知名度、美誉度,挖掘肥东文化根源、推广肥东文旅资源、打造肥东文明之城。现举办“知东·誉东”肥东文化品牌宣传标语征集大赛。

    (二)本项目预算:人民币5.1万元。该费用包含活动前中后策划、执行、宣传、税金等项目执行中的所有费用。在整个服务过程中不再收取其他任何费用。报价采用人民币,单位为元,加盖供应商公章方为有效;

    (三)标段划分:分为  1  标段,拟选择  1  个中标人。

四、具体要求:

    (一)根据提升城市品牌传播水平,不断提升肥东的知名度、美誉度,挖掘肥东文化根源、推广肥东文旅资源、打造肥东文明之城的目标要求,提供整体策划方案;

    (二)负责活动前宣、招募、评选组织和后宣全案执行。

    (三)负责“知东·誉东”肥东文化品牌宣传标语征集大赛活动的新闻报道采写、编发、全媒体宣传推广等。

    (四)根据活动开展情况,设计本次活动的主题画面,并根据线上及线下宣传要求,配套设计包括但不限于海报、长图等系列设计内容。

    (五)付款方式:活动执行完成并由验收小组验收无异议后,甲方付款合同总金额的100%给乙方。

五、评标标准: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最高分中标。(评分标准见附件1)

六、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参加询标企业须是企业财务状况良好,依法缴纳税收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其他经济组织;

    (二)参加询标前两年内(自公开招标文件发出之日起计算)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三)自 2021 年以来具有类似活动执行落地经验和相关合同(须提供合同扫描件);

    (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投标人中标后,不得转包或分包。

    (六)供应商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的,不得推荐为成交候选供应商,不得确定为成交供应商:

    1.供应商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

    2.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或拟派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被人民检察院列入行贿犯罪档案的;

    3.供应商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

    4.供应商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5.供应商被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七、本项目采用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八、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一)询价文件一式两份,包含报价清单、投标确认函、营业执照、委托书、资质证书、项目负责人资料、企业业绩等相关资料加盖公章复印件一份。

    (二)凡有意参加投标并符合资格要求者,请于2023年9月27 日至2023年10月7日自行在合肥东部新城文旅传媒有限公司报名。

九、投标文件递交与开标时间:

    (一)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3年10月7日17时00分。逾期送达、未按照求密封或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将被拒收。

    (二)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肥东县文化广电大厦11楼合肥东部新城文旅传媒有限公司

    (三)开标时间:2023年10月 8日

    (四)开标地点:文广大厦11楼大会议室

十、联系方式:

    招标人:合肥东部新城文旅传媒有限公司

    地址:肥东县文化广电大厦11楼。

    联系人:陶工

    电话:0551- 67896761

    以上公告内容如有变动,将电话另行通知。


合肥东部新城文旅传媒有限公司

2023 年9 月27日

附件:招标文件/upload/file/20230927/20230927170548_51833.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