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肥东县智慧文旅服务系统建设” 服务项目公开招标公告(二次)
发布日期:2022-03-03 浏览次数:2395
一、项目名称:“肥东县智慧文旅服务系统建设”服务项目。
二、招标人:合肥东部新城文旅传媒有限公司。
三、招标内容:
1.智慧旅游是推动旅游业高质量发展、满足人民美好生活需要的重要方式。“肥东县智慧文旅服务系统”是我司根据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修订印发《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验收、认定和管理实施办法(试行)》和《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验收标准(试行)》文件要求,为满足新发展阶段下游客出行个性化、智慧化服务所推动建设的重点项目;
2.本项目预算:人民币29.5万元以内。该费用包含系统建设及运营维护服务相关内容、税金等项目执行中的所有费用。在整个服务过程中不再收取其他任何费用。报价采用人民币,单位为元,加盖供应商公章方为有效;
3.标段划分:分为 1 标段,拟选择 1 个中标人。
四、具体要求:
1.内容展示平台包括:微信小程序、APP、PC网站;
2.搭建符合业主方要求的智慧文旅服务系统,支持小程序跳转功能设计范围内的外部链接并常年对接口进行维护,投标人需提供保证上述技术操作能力的承诺函;
3.甲方拥有对“肥东县智慧文旅服务系统”软件系统的使用权、所有权及申报的软件著作权,并且享有因系统运行使用所产生的全部的数据信息资源和系统运转后的社会及经济效益;甲方拥有“肥东县智慧文旅服务系统”软件系统的知识产权;
4.项目交付时,同步提供项目程序端口和源代码;
5.自项目启动至平台上线后3个月,中标方需提供线上对接的产品和技术人员5*24h的服务,全力配合系统开发、测试、上线和前期运营等环节。
6.付款方式:
6.1合同签订后,乙方提供完整的产品设计效果概念图,并于产品首次交付上线,并确保完成合同附件标注的需求项目的80%功能,由验收小组验收无异议后,甲方付款合同总金额的60%给乙方。
6.2产品上线运营6个月后,甲方根据实际使用过程中产生的问题提交给乙方进行调整维护,确保使用效果后,甲方付款合同总金额的30%给乙方;
6.3 合同约定,合同总金额的10%作为质保金,质保期为1年。(产品正式上线运营需由甲乙双方签署同意正式上线协议确定,正式上线运营时间以协议约定时间为准。)
五、评标标准: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标法中标,按照满足询价文件要求评分且经评审后的分数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若出现相同最低分数者,以业主方综合评定产生中标单位。(评分标准见附件)
六、投标人资格要求:
1.参加询标企业须是企业财务状况良好,依法缴纳税收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其他经济组织;
2.参加询标前两年内(自公开招标文件发出之日起计算)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必须具有移动互联网平台开发相关资质。
4.自 2016 年以来具有类似平台建设经验和相关合同(须提供合同扫描件);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投标人中标后,不得转包或分包。
7.供应商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的,不得推荐为成交候选供应商,不得确定为成交供应商:
(1)供应商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
(2)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或拟派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被人民检察院列入行贿犯罪档案的;
(3)供应商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
(4)供应商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5.)供应商被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七、本项目采用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八、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1.询价文件一式两份,包含报价清单、投标确认函、营业执照、委托书、资质证书、项目负责人资料、企业业绩等相关资料加盖公章复印件一份。
2.凡有意参加投标并符合资格要求者,请于2022年3月3日至2022年3月15日自行在合肥东部新城文旅传媒有限公司报名。
九、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为合同总价款的2%即人民币 伍仟玖佰元(¥: 5900.00 )。
投标人应向招标人以下账户递交投标保证金,以转账方式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银行转账凭证必须附在投标文件中作为其投标文件的重要组成部分。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未能查证到账的,其投标无效。
账 户:合肥东部新城文旅传媒有限公司
账 号:630353006
开户行:民生银行肥东支行
2. 汇款或转账时,投标人必须在付款凭证备注栏中注明“〖投标单位简称〗肥东县智慧文旅服务系统建设投标保证金”字样。因投标人未备注或错误备注招标编号而导致不能及时查验保证金是否到账的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3.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1)非中标候选人,在中标公示期结束后5日内,可以办理退还投标保证金(因投标人投诉或质疑可能造成重新评标的,在投诉或质疑处理完后5日内,但应告知投标人推迟退还投标保证金的原因)。
(2)其他中标候选人的,在中标人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书》后5日内,可以办理退还投标保证金。
(3)中标人依签订的《合同书》(复印件)或提交履约担保,并缴纳交易服务费后,可以办理退还投标保证金。
(4)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及招标文件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①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法定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协议书或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履约担保;
②中标人的违法行为导致中标被依法确认无效的;
③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
④其它违法违规行为,经查情况属实的;
十、投标文件递交与开标时间
1.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2年3月15 日15时00分。逾期送达、未按照求密封或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将被拒收。
2.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肥东县文化广电大厦11楼合肥东部新城文旅传媒有限公司
3(1)开标时间:2022年 3月 16日
(2)开标地点:文广大厦11楼大会议室
十一、联系方式
招标人: 合肥东部新城文旅传媒有限公司
地 址: 肥东县文化广电大厦11楼。
联系人: 陶主任,电话: 0551- 67896759 。
以上公告内容如有变动,将另行通知。
合肥东部新城文旅传媒有限公司
2022 年3月3日